-
廣東啟綠環保工程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大坪社區上沿路2號
電話:0769-82853990手機:13712725152
傳真:0769-86346794
E-mail:qlhb88@163.com
簡化環評管理,對重點行業名錄以外的建設項目——廣東省環評製度改革再深化
編輯:啟綠環保 瀏覽: 時間:2019-11-28
11月27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關於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本次改革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強化宏觀指導、簡化微觀管理為導向,以創新體製機製為動力,著力構建“三線一單”、區域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排汙許可相互銜接的全鏈條固定汙染源環境管理體係,推動形成“先行先試、灣區突破、全省推進”的環評改革新局麵。
附件1
關於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實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戰略部署,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從源頭預防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助力我省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強化宏觀指導、簡化微觀管理為導向,以創新體製機製為動力,著力構建“三線一單”、區域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排汙許可相互銜接的全鏈條固定汙染源環境管理體係,推動形成“先行先試、灣區突破、全省推進”的環評改革新局麵。
(二)基本原則。
——鼓勵大膽改革。借鑒港澳、對標京滬,大膽探索環評改革措施,形成可複製推廣的製度和經驗,並因地製宜、穩步推進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
——注重係統推進。強化“三線一單”空間管控,優化區域規劃環評宏觀指導,簡化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有效銜接排汙許可與事中事後監管,著力構建固定汙染源環境管理體係。
——強化分類管理。以生態環境質量為底線,對生態環境影響大、風險高的行業及建設項目實施重點管理,該嚴則嚴;對生態環境影響小、風險可控的實施簡化管理,能簡就簡。
二、深化改革措施
(三)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大膽改革。賦予廣州、深圳市和珠海橫琴新區省級環評管理權限。積極支持廣州、深圳市做好環評領域“放管服”相關改革試點示範工作。支持深圳市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在遵循環評製度基本原則前提下,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實施創造型、引領型的環評改革舉措。支持大灣區內地各市優化環評分級分類管理,大幅減少環評審批數量,提升環評管理質量和效能,並探索環評與排汙許可深度融合,協同推進重大項目環評。
(四)強化區域規劃環評實效。
強化“三線一單”和區域規劃環評宏觀管控效能,作為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規劃編製、重大產業布局和建設項目環評簡化的依據。已開展區域規劃環評的區域,無需另行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的區域評估。
通過區域規劃環評,提出區域應重點保護的生態空間、汙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和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區域規劃在實施範圍、適用期限、規模、結構和布局等方麵進行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應重新或者補充進行規劃環評。建立區域環境狀況評估製度,定期組織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結合建設項目環評要求開展區域環境質量監測。相關評價、評估成果公開、共享,建設項目可相應簡化環評管理要求及環評內容。
(五)改革建設項目環評分類。
對高汙染、高風險、生態環境影響大的行業,通過製定重點行業名錄,嚴格環評管理。可能存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的生態類和石化、采掘、冶金、醫藥、建材、電鍍、印染、鞣革、危險廢物處置等行業原則上應列入重點行業名錄。推動電鍍、印染、鞣革等行業集聚發展、集中治汙,相關行業發展(整治)規劃環評經省生態環境廳審查後,建設項目環評由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對重點行業名錄以外的建設項目,簡化環評管理。
(六)簡化建設項目環評管理。
1.試行建設項目環評豁免製。對符合以下情形的建設項目,可通過製定環評豁免名錄,不納入環評管理範圍。
(1)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等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
(2)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民生水利設施、碧道建設有關項目等生態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
(3)不涉及新增用地且不增加汙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改造項目;
(4)未列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或環境風險較大的新興產業建設項目除外)。
2.試行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製。對位於已開展區域規劃環評的專業園區內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或符合以下情形且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試行告知承諾製。具體辦理流程可參照《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製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1)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符合相關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
(2)城鎮汙水處理廠等生態環境保護設施完善的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社會事業與服務業類等建設項目;
(3)不涉及新增用地且不增加汙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擴建項目;
(4)省有關改革政策要求實行告知承諾製的建設項目;
(5)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等汙染防治技術成熟、生態環境影響可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執法予以糾正的其他建設項目。
3.簡化建設項目環評編製內容。在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專業園區內,符合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其環評與區域規劃環評實施聯動,可簡化以下編製內容。
(1)區域規劃環評中已有的編製依據、環境功能區劃、環境敏感點、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環境影響預測、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等內容或資料,或區域定期環境質量跟蹤監測資料、年度區域環境狀況評估報告中已有的,無需另行編寫或調查。
(2)建設項目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符合國家、省有關汙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的,無需開展經濟技術可行性論證。
(3)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可減少報告書章節或簡化為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
(4)在環評編製階段,免予開展網絡平台信息公開、免予張貼征求意見公告,環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開和征求意見的期限縮減為5 個工作日。在環評審批階段,生態環境部門全程公開環評有關信息。
4.簡化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對於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涉海部分,除單獨立項情形外,無需另行編製海洋環評文件。
(七)探索推動環評與排汙許可製度融合。
加強固定汙染源類建設項目環評和排汙許可證內容銜接,逐步統一管理要求。試點環評和排汙許可申請統一受理、同步審查,實現“一個項目,一次辦理”。實施環評豁免、登記表備案和告知承諾製的建設項目,按有關規定及時納入排汙許可管理,其中新建項目原則上實行登記管理。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符合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除納入重點行業名錄內的,原則上不實行排汙許可重點管理。
(八)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
1.提高環評審批服務水平。堅持服務與把關並重,在嚴格環境準入要求的基礎上,強化對基礎設施、製造業、節能環保等產業項目的環評服務。健全環評審批協調服務機製,主動指導、並聯審批,大幅壓縮審批時限,打造審批“高速公路”。深化對中小微企業環評的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從源頭促進企業綠色發展。
2.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上下貫通的環評管理係統,推動實現建設項目環評、排汙許可、自主竣工環保驗收、事中事後監管等信息共享。運用環評大數據分析行業技術水平、汙染特征、汙染防治水平等,為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環評製度改革,按照職責分工,統籌推進各項改革工作,定期對改革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做好環評改革事項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建立健全改革激勵和容錯糾錯機製。省生態環境廳要及時總結、固化改革成果,推廣可複製經驗,不斷深化改革。
(十)完善配套政策。
省生態環境廳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出台嚴格環評管理的重點行業名錄、豁免環評的建設項目名錄等相應配套文件,動態更新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規劃環評及區域環境狀況評估情況。各地市可結合實際,製定細化的改革實施方案和相關名錄,並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十一)加強環評編製的監督管理。
以保障環評質量、提高審批效率為導向,健全環評編製綜合監管體係。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台,加強信息公開,以信用評價為主要手段,強化對環評編製的監管。加強對環評文件的抽查與複核,省生態環境廳每季度組織開展環評編製質量複核工作,對存在問題的有關單位與人員依法懲處,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和環評編製單位相關責任。
(十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健全建設項目環評編製、技術評估、環評審批和建設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等各環節的監管機製,完善監管內容,明確監管責任。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應納入汙染源日常監管,其中固定汙染源類建設項目應以排汙許可證為核心實施依證監管。正確處理履行監管職責與服務發展的關係,注重檢查與指導、懲處與教育、監管與服務相結合。
名詞解釋
下列名詞解釋隻適用於本指導意見。
一、三線一單
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二、開發區
指國家級及省級各類開發區,以及省產業轉移工業園等。
三、專業園區
指電鍍、印染、鞣革行業統一定點基地,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等。
四、區域規劃環評
指上述開發區、專業園區等區域的規劃環評。
附件2
編製說明
一、改革背景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是對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按照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程度,環評文件的形式分為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實施審批製,環境影響登記表實施備案製。環評製度自建立、實施以來,在源頭準入、產業優化布局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規劃環評未充分發揮作用、項目環評負擔重編製時間長、企業認識不到位等問題。
我省本次環評製度改革是在以下幾方麵的背景情況下開展的:
一是貫徹國家、省有關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複製推廣借鑒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9〕89 號)等的相關要求,借鑒京滬有關環評管理改革經驗,進一步簡政放權,提高審批和行政監管效率,對我省環評製度的實施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實粵澳港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的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出加強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支持深圳在營商環境優化等重點領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試,在環評領域實施創造型、引領型改革也是應有之義。
二、主要內容
《意見》共四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明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強化宏觀指導、簡化微觀管理為導向,推動形成“深圳先行、灣區突破、全省推進”的環評改革新局麵。確定鼓勵大膽改革、注重係統推進、強化分類管理的基本原則。
第二部分根據國家對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有關要求,提出支持深圳及大灣區各地市在環評領域加大改革力度、先行先試。
第三部分提出具體改革舉措。在強化區域規劃環評實效的基礎上,嚴格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評管理,簡化一般行業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具體包括試行環評豁免、告知承諾製、精簡環評文件內容等。推動環評與排汙許可製度融合。優化環評審批服務。第四部分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加強環評編製的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等措施,保障環評改革有效推行。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上一篇: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試行涉違法排放含磷工業廢水行為有獎舉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