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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報告表報批指南

編輯:啟綠環保   瀏覽:  時間:2020-10-27

東莞市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報告表報批指南--問答小知識

1、請問,現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遞交到哪個部門審批?

EIA365答:自2020年10月1日起,東莞市範圍內所有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和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鬆山湖功能區直屬分局審批(按規定由國家或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除外)


2、請問,東莞市哪些鎮街、建設項目報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哪些報送鬆山湖功能區直屬分局審批?

EIA365答:位於東莞市鬆山湖、茶山鎮、寮步鎮、大朗鎮、大嶺山鎮、石龍鎮、石排鎮、企石鎮、橫瀝鎮、東坑鎮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A類項目、輻射管理科負責的項目除外)報送至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鬆山湖功能區直屬分局審批。其餘鎮街建設項目報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3、請問,哪些是A類、B類、C類項目?

EIA365答:根據《關於印發<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內部工作指引>的通知(東環辦函【2020】69號)中附件1,具體如下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分類方式
     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程度和工作需要,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劃分為A、B、C三類進行審查。
      一、A類項目
(一)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下列建設項目:
  1、石化化工、化纖、能源行業
  石油加工、煉焦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單純混合和分裝的除外);化學纖維製造業(單純紡絲的除外);火力發電(含熱電);綜合利用發電。
  2、金屬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黑絲金屬及有色金屬冶煉、采選;稀土礦開發項目;水泥製造;平板玻璃製造;建築陶瓷製造。
  3、水利、交通、管道運輸業
  總裝機1000千瓦及以上的水力發電;抽水蓄能電站;庫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庫;跨流域調水;大型河流引水;危險品碼頭;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機場、鐵路、地鐵、高速公路、碼頭、危險化學品管線。
  4、醫藥化工
  化學藥品、農藥製造項目;新建精對苯二甲酸(PTA)、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生產項目;煤製甲醇、二甲醚、烯烴、油及天然氣等煤化工項目;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
  5、機械建材
  新建汽車整車生產項目;新建10萬噸級及以上造船設施(船台、船塢)項目;新建拆船項目。
 6、環境治理、廢棄資源利用業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處置;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或焚燒;廢電池、廢船、廢輪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7、環保專業基地、工業聚集區、共性工廠外含以下工藝的建設項目
 有電鍍工藝的;有洗毛、染整、脫膠工段或產生繅絲廢水、精煉廢水的紡織品製造項目;紙漿、溶解漿、纖維漿等製造;造紙(含廢紙造紙);鞣革項目;有煉化及硫化工藝的輪胎製造項目。
8、核與輻射
一站多台衛星地球上行站、多台雷達探測係統以及其它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9、海洋工程
圍填海工程;海洋礦產勘探開發、海上風電、海上和海底物資儲藏設施工程;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海洋工程。
(二)位於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項目。
(三)新增工業廢水日均排水量5000噸及以上項目。
(四)審批權限屬省級及以上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需市生態環境局初審的建設項目。
(五)負責環評審批的分管局領導認為需要提交局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的個別建設項目。
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共性工廠參照A類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審查。

二、B類項目
B類項目指除A類和C類的所有建設項目。
B類項目劃分為B1類和B2類:B1類項目指B類項目中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環保專業基地、工業聚集區、共性工廠外的涉水表麵處理工序、涉VOCs重點行業重點工藝的建設項目;危險廢物收貯、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利用、燃氣發電、集中供熱項目;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需新增或者變更入海排汙口位置的建設項目。B2類項目指除B1類項目的其他B類項目。

三、C類項目
 C類項目指列入附件2,不需開展環境影響技術評估的建設項目。
《東莞市不需環境影響技術評估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本)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設項目,不需開展環境影響技術評估:
    一、采用告知承諾製審批流程申報的建設項目。
    二、位於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已通過審查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環保專業基地、工業聚集區、共性工廠內,符合規劃和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並且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實行集中處理的報告表項目。
    三、項目內容不涉及主要汙染物(COD、NH3-N、NOx、VOCs)及重金屬產生或排放的報告表項目(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項目;交通運輸項目除外)
   四、項目內容涉及主要汙染物(COD、NH3-N、NOx、VOCs)產生或排放,但不涉及以下汙染工序的報告表項目
   (一)電氧化、電鍍、化學鍍、酸洗、磷化、陶化、發黑(發藍)、蝕刻、鈍化、電泳等涉水表麵處理工序。
   (二)噴塗(含淋塗、浸塗等)、印刷、塗布、成型、硫化、密煉、化工混合、有機清洗等涉及VOCs工序。
   (三)發酵、清洗、化學處理、燃燒工序。
   五、僅含以下涉及VOCs工序的項目:
   (一)噴塗(噴粉工序)。
   (二)印刷(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出版物印刷、紙製品印刷及企業自身產品配套所需的商標標識絲印、移印工藝)。
   (三)成型(企業自身產品配套所需的塑料配件注塑擠出成型工藝)。
   六、220kV、110kV輸變電項目中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電纜線路項目,擴建主變壓器項目。
   上述類別的項目如有特殊情況,審批部門可在項目環評受理後要求技術評估單位開展技術評估工作。

來源:環境保護信息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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